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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對于財產的分割一般爭議較小。但對于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就不一定這么好處理了,對于雙胞胎子女更是如此,畢竟都是父母雙方的親生骨肉。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法妞網友咨詢:
雙胞胎撫養爭議如何解決?
黃穎律師解答:
一對年少的雙胞胎,如何撫養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需要法官傾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斟酌考量,不能機械判決。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可能影響孩子一生的身心健康,法官與父母雙方應當協力作出妥善安排。
根據現有的雙胞胎研究成果顯示,雙胞胎子女的成長具有特殊性,彼此依賴程度較高,共同生活比分開生活更有利于雙胞胎的身心健康。因此,從滿足孩子成長需求的角度來說,雙胞胎孩子判歸一方撫養是更合適的選擇。但是,在一些父母對雙胞胎撫養權爭議比較大的案件里,法官出于自身職業風險、社會穩定等因素考慮,一般還是會將雙胞胎分開,由父母雙方各養育一個孩子,以盡快定爭止紛。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需要法官判決的話,無一例外是父母一人撫養一個。
黃穎律師補充:
以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為指導,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中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其一,在處理一切設計兒童利益問題時,要將兒童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其二,將兒童置于獨立的權利主體地位來考慮其最大利益,不應將其作為成人或家庭的附屬來考慮,兒童具有獨立的人權和人格,要尊重兒童的獨立地位,這是實現兒童權利的基礎;其三,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強調兒童個體利益的最大化,將兒童利益獨立于家庭利益、獨立于父母利益。兄弟姐妹間的感情除非有必要,否則不宜將子女分別交由父或母分別監護,以免影響到子女心理健全發展。司法實踐中,法院將子女分別交由不用監護人監護,往往是顧忌監護人的經濟負擔,或僅是為了平息監護人對子女的爭奪,這顯屬罔顧子女利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