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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運輸過程中因為各種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貨物毀損,是每個卡車司機都繞不開的話題,弄明白什么時候應該承擔貨損的賠償以及貨損賠償金額是如何確定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權利。
(相關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毀損由誰負責?
律師解答:
網絡購物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系,賣家與快遞公司之間形成運輸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買家只能向賣家主張權利。從賣家發貨之后到買家簽收之前的這段時間,商品的毀損、滅失仍然是在賣家的責任范圍內。買家的維權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延長收貨時間,要求賣家重新發貨;二是取消訂單,申請全額退款。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相繼運輸,也稱作同式聯運,是指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種運輸方式聯運,將貨物運至目的地運輸形式。托運人只需與第一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至于第一承運人后續如何安排其他承運人運輸,與托運人無關;各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屬于內部約定,不能調整托運人與第一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時,除非系不可抗力、貨物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托運人、收貨人過錯所致,均應由第一承運人及毀損發生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律師補充:
當快遞車輛在運輸過程中起火,導致快遞毀損、滅失,除因不可抗力、他人過錯等因素導致的以外,應由承運人即快遞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賣家與快遞公司之間往往不會直接簽訂書面運輸合同,但雙方簽訂的快遞單據即表明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形成運輸合同關系。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