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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套路貸”詐騙性犯罪開始出現,即通過 “虛增債務”“偽造證據”“惡意制造違約”“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財物。隨著全國各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開展,各種以發放貸款為名的“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也成為各地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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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網友咨詢:
如何認定套路貸?
律師解答:
“套路貸”是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虛增債務、制造銀行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
“套路貸”不同于一般高利貸,通常有三步。第一步,先誘使借款人簽下高于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第二步,“偽造”銀行流水,借款人簽下欠條后,“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會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并拿走現金,留下銀行流水作為證據。第三步,“平帳”,也是在這一步,原本帳務可能膨脹幾十倍。一旦借款人還不了錢,會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幫”其償還,借款人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
律師補充: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黑惡組織的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施侵犯財產類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猖獗,司法實踐中對此類違法犯罪逐漸形成了“套路貸”這一稱謂。“套路貸”已成為黑惡勢力較常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權利,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會危害性極大。
根據“套路貸”常見犯罪手段、套路流程及司法實踐中相關案件反映具體情況來看,“套路貸”犯罪行為人一般通過采取詐騙手段、簽訂虛假“借貸”合同和軟硬兼施“索債”、實現非法占有兩個階段來達到其犯罪目的。因此,需要區分不同罪名,在“套路貸”犯罪的每個階段,嚴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則,立足行為人實施的具體行為來對其行為性質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