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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民事主體,從事商業經營。當個體工商戶欠款時,該如何起訴和追償呢?
【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個體工商戶欠債,如何追索?
律師解答: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個經營的工商戶由個人承擔,由家庭共同經營的由家庭成員共同承擔,不能區分個人還是家庭方式經營的由家庭財產承擔,這是最好的處理方式,那么個體工商戶的責任都是無限責任的,除了經營的收入和投入也包括其他財產。個人財產既包括經營全部投入,也包括其名下的其他財產。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則需要以其個人擁有份額承擔債務。司法實踐中,一般以其投資財產首要清償財產。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的訴訟地位,未規定二者的實體責任承擔問題,但基于工商登記在對外經營中的公示效力,登記的經營者應當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責任。登記的經營者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根據與實際經營者的真實權利義務關系內部分清責任,但不能以此對抗第三人。
律師補充:
民事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號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經營者的基本信息。
司法實踐中,對于個體工商戶債權債務糾紛案件責任主體的判斷并不容易,尤其是家庭共同經營,以家庭財產承擔責任的情形。法院在對個體工商戶債務承擔主體的判斷,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1)投資主體,是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還是以個人財產投資;(2)經營主體,經營活動是個人進行還是家庭進行;(3)受益主體,經營所獲收益是用于自然人個人還是家庭生產、生活;(4)家庭財產制度,家庭實行共有財產制且收入作為共有財產的,債務即應當用家庭共有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