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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賠償的損失是因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不包括違約方不可預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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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有幾種類型,違約后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湖南華湘律師事務所雷園林律師解答:
1、根本違約和非根本違約
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目的,可分為根本違約和非根本違約。完全違背締約目的的,為根本違約。部分違背締約目的的,為非根本違約。同樣一個違約行為,可能導致根本違約,也可能是非根本違約。例如,顧客買二米五布料,商店僅裁了二米三,短二分米的布。如果消費者買布的目的是做一套西裝,二米三布料不夠置裝用,商店構成根本違約,如果消費者買布的目的是做一幅床單,雖短二分米,但不影響使用,商店則構成非根本違約。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與履行狀況,違約行為可分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當事人能夠履行合同卻無正當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實上已經不可能。合同的不適當履行,又稱不完全給付,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條件。不適當履行又分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遲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違約行為是否造成侵權損害,可分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當事人履行合同有一般瑕疵的,為一般瑕疵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數量不足、質量不符、履行方法不當、履行地點不當、履行遲延等多種表現形式。當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還造成對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人身損害的,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的特征是違約與侵權行為競合,例如,債務人給付的機電產品存在漏電缺陷,導致債權人中電死亡,即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也是一種瑕疵履行,故將與其對應的其它瑕疵履行稱為一般瑕疵履行。
4、債務人履行遲延和債權人受領遲延
按照遲延履行的主體,可分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履行和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債權人超逾履行期受領的,為債權人受領遲延。
對于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賠償的損失是因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不包括違約方不可預見的損失。
湖南華湘律師事務所雷園林律師解析:
對于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賠償的損失是因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不包括違約方不可預見的損失。
首先,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即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原則上不考慮其是否有過錯。這有利于促使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義務,有利于促使守約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說當事人對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為都要承擔責任。有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的,可免于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比如:
1.在一般情況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在此限。如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對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要承擔責任。再如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2.因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變質、損壞的,承運人或保管人不承擔責任。3.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免責事由,但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財產損害的,不能免責。
債務人是否承擔責任、如何承擔責任,有時需要考慮其自身的過錯和對方的過錯。比如:
1.在一些情況下,債務人有過錯時才承擔責任。如旅客自帶行李毀損、滅失的,承運人有過錯時要承擔責任。再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需承擔責任。2.在對方有過錯時,債務人可以免責。如旅客的傷亡是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3.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違約損害賠償計算的基本公式在計算期待利益的賠償時,通常要考慮四個要素:
(一)價值損失。價值是對于合同當事人的價值,價值損失是指非違約方根據合同期待得到的給付對他的價值與他實際得到的價值的差額;
(二)其他損失。包括違約導致的除了價值損失之外的其他任何損失,但應在當事人的預見范圍之內;
(三)避免的支出。是指非違約方解除合同后,因不必履行合同而節省的進一步履行的費用;
(四)避免的損失。在違約行為發生后,原本應當用來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資源可以被重新使用,因此而節約的費用就是避免的損失。
由這四種因素可以得出計算違約損害賠償的基本公式:損害賠償額=價值損失 其他損失-避免的支出-避免的損失。在各種各樣的交易中,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提供商品或服務,可以將其統稱為供應方。一方當事人則向對方支付金錢,可以將其統稱為接受方。供應方和接受方因所負的合同義務不同,其損害賠償額的計算也有不同。
違約可以解除合同。因一方當事人的根本違約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實現,對方當事人為了防止合同在違約情形下給自己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雷園林律師簡介
雷園林律師,湖南大學法律碩士。擅長合同、互聯網金融、婚姻家庭、人身損害、交通事故、民間借貸等糾紛處理。擅長法律顧問業務,擅長合同制作審查。刑事辯護經驗豐富。具備稅務、財務、會計、審計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