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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證的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資料圖片)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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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
北京乾成(杭州)律師事務所丁昱州律師解答:
涉外婚姻登記程序如下: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后,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并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涉外婚姻效力: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北京乾成(杭州)律師事務所丁昱州律師解析:
結婚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各個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適當降低結婚的年齡。
3、雙方不存在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4、不違反一夫一妻制,即有配偶的不得再與他人結婚。
5、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丁昱州律師簡介
專注為客戶排憂解難,提供高效、優質、專業的法律服務。執業期間,積累了大量辦案經驗,并擔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