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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進行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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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要怎么賠償?
河南銘樹律師事務所喬帥律師解答: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以下補償:
1、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進行經濟補償;
2、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若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若因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的,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之外,同時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
4、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并可以給與罰款;
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注意。
總而言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公司辭退的,用人單位不僅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員工有權利主張每個月雙倍的工資。但是試用期的員工,是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但是用人單位可以以員工不合適的理由辭退,且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河南銘樹律師事務所喬帥律師解析:
1.如果員工不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2.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雙倍工資是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后的第一個月計算至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但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喬帥律師簡介
喬帥,河南銘樹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自進入律所工作以來掌握了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業務實踐能力,辦理過大量民事、刑事、及非訴案件,為當事人挽回和避免了巨額經濟損失,最大限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