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對于股東知情權的行使,法律并未禁止股東只能查閱一次為限,在股東行使知情權時,股東此前曾經查閱、復制公司資料的行為,也并不必然導致其之后對同一事項知情權的喪失。
(資料圖)
網友咨詢:
股東行使知情權有次數限制嗎?
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張晏維律師解答:
對于股東知情權的行使,法律并未禁止股東只能查閱一次為限,在股東行使知情權時,股東此前曾經查閱、復制公司資料的行為,也并不必然導致其之后對同一事項知情權的喪失。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張晏維律師解析:
對于股東知情權的行使,法律并未禁止股東只能查閱一次為限。
股東知情權分為主動的行使和被動的行使。我國公司法關于股東知情權的行使規定如下: 可以通過書面申請的方式 向公司申請 查閱公司會計賬本、說明查詢目的,公司十五天內未回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股東知情權的行使范圍如下:
(1)查閱公司章程的權利;
(2)查閱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權利;
(3)股東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財務會計報告之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利潤分配表等;
(4)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張晏維律師簡介
張晏維: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高級律師,獨立董事,內核委員,講師,并購交易師,科技創新創業導師,復旦大學法律碩士,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工程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西南財經大學會計本科,全國律協金融證券保險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律協科創板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律師。《公司股權實務全書:案例范本疑難問題解答》、《企業知識產權痛點法律問題解決之道》、《企業全程法律顧問》等書籍編委會委員。在法律與財務會計、稅務籌劃、資產評估、企業管理、知識產權、資本運作全面結合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完成上百家公司股票發行、債券發行、并購重組、基金、信托、資產證券化、投融資等業務。擔任諸多上市公司、公眾公司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