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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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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管轄地怎樣確定?
重慶豐柏匯律師事務所羅敏律師解答: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也就是說,發生勞動爭議之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地方有兩個,一個是勞動合同履行地,一個是用人單位所在地,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意選擇其中一個。
需要注意的是,相對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管轄具有優先權,即: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則只能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重慶豐柏匯律師事務所羅敏律師解析:
勞動仲裁應該去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
勞動仲裁仲裁管轄的確定具體如下:
(一)一般地域管轄:
一般有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在勞動仲裁階段,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1、勞動合同履行地:
(1)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應當是勞動者長時間工作的地方,應當排除極短時間的工作地點:
比如,員工短期出差,出差地雖然也是工作地,但不能認定為是勞動合同履行地。
(2)另外,當實際工作地點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地點不一致時,其實際工作地點應當為勞動合同履行地。
2、用人單位所在地:
(1)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經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2)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的實際經營地與注冊地并不一致,此時,應當以實際經營地作為用人單位所在地。當然,需要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3)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實際經營地,就以注冊地確定用人單位所在地。
(二)級別管轄:
級別管轄,是指在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的組織系統內,確定上下級仲裁機關受理仲裁案件的權限劃分。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勞動爭議仲裁的級別管轄未作出明確規定,實務中,各地通過制定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來確定本地的級別管轄。
1、市、區兩級案件管轄劃分:
主要以用人單位性質和注冊資金額度為標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只管轄在城區注冊,且注冊資金在一千萬美元以上的外商合資、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含港、澳、臺)的勞動爭議案件;
2、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
根據地理位置有所區別,用人單位注冊地及勞動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區的案件,由用人單位注冊地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羅敏律師簡介
刑案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