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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出租的租賃合同效力待定。當事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租賃合同,該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認的,該租賃合同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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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咨詢:
出租人沒有權利出租,該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張學坤律師解答:
無權出租的租賃合同效力待定。當事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租賃合同,該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認的,該租賃合同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該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為了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法律在賦予代理人追認權的同時,也賦予善意相對人撤回意思表示的權利。善意相對人必須在合同被追認前行使撤銷權,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表示。所謂善意相對人是指不知且不應知對方欠缺相關行為能力的締約當事人。
租賃合同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張學坤律師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
除了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合同還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精神狀態不相適應,且非純獲利益的合同。
對于此類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追認的,該合同因法定代理人的輔助行為而發生效力。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或法定代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追認表示的,該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所謂追認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確無誤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簽訂的合同。這種同意是一種單方意思表示,無需合同的相對人同意即可發生效力。追認應當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應當為合同的相對人所了解才能產生效力。
所謂與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行為,是指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狀況和智力發育情況能夠為該未成年人完全理解的行為,如購買零食、文具等。
所謂與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行為,是指精神病人在其健康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實施某些其能夠理解行為性質、辨認行為后果的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張學坤律師簡介
張學坤律師 ,中共黨員,法學碩士 ,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 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良好的職業素養。 仗義執言,浩然正氣,盡一切可能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專業領域:刑事辯護,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