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遺囑不公平可以起訴,但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遺囑不存在公平的問題。遺囑是遺囑人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包括繼承人在內的其他人的行為。被贈與財產的人,既可能是遺囑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國家、企事業單位、某個無關的個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網友咨詢:
遺囑分配不公平是否可以起訴?
北京市盈科(東莞)律師事務所鄧嘉文律師解答:
遺囑不公平可以起訴,但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
遺囑不存在公平的問題。遺囑是遺囑人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包括繼承人在內的其他人的行為。被贈與財產的人,既可能是遺囑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國家、企事業單位、某個無關的個人。
只要遺囑人愿意,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遺囑合法有效,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既使不公平也需要結合遺囑的內容來進行處理,被繼承人有權依法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
遺囑的有效條件:
有效遺囑應當具備的實質和形式兩方面:
1、實質要件包括: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只能處分立遺囑人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他人財產、依法不能繼承的財產或者依財產性質不能繼承的財產,遺囑無效;
(4)遺囑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留份。
2、形式要件是指:
遺囑應當符合《民法典》第1134條至1139條對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的形式所作的具體規定。
(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北京市盈科(東莞)律師事務所鄧嘉文律師解析:
遺囑共有以下幾個特征: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
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
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死亡,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遺囑也發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如果在短期內遺囑人重新出現,那相應的財產可以退還遺囑人;如果時間較長,類如超過兩年以上以及財產出現了無法退還的情況,則受益人應當對遺囑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但法定義務人不受此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鄧嘉文律師簡介
專業為當事人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