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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直接解釋為有選舉權的公民。在主權國家,凡是具有本國國籍、達到法定年齡——現代一般規定為年齡滿18周歲(含)以上的本國公民都有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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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資格是什么意思?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宋歡律師解答:
選民資格是指法律規定的公民取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應當具備的條件,亦稱選舉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不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理決定,可以在選舉日的五日以前向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時,起訴人、選舉委員會的代表和有關公民必須參加。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應當在選舉日前送達選舉委員會和起訴人,并通知有關公民。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宋歡律師解析:
審查選民資格,主要是審查其是否具備了選民登記的條件。即應依照法律、政策規定,嚴格審查如下四個要件:
1、選民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員在我國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能登記為選民。
2、選民必須年滿18 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不能登記為選民。選民出生日期的確認,以身份證為準;未辦理身份證的,以戶口簿為準。
3、選民必須是享有政治權利的人,依法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其他嚴重犯罪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人,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在被羈押期間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的,不屬于選民登記的范疇。
4、精神病患者等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宋歡律師簡介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深圳總所)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專委員會 專業律師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民商事領域專業律師致力于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行業歷史遺留問題爭議解決及城市更新拆遷安置補償談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