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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是為了發展農村經濟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還是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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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農村的土地最多可以承包幾年?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張秋實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 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于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張秋實律師解析: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該包括: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法律法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張秋實律師簡介
多年金融領域券商、律師工作經歷,辦理了大量的民事訴訟案件,有著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具有豐富的律師執業經驗和實踐經驗。擅長合伙糾紛、股權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婚姻繼承糾紛及投融資領域商事糾紛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