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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由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包括貪污賄賂犯罪、自訴案件、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等。
(資料圖)
網友咨詢:
哪些刑事案件不歸公安機關管呢?
安徽安江律師事務所李國山律師解答:
(一)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訴案件,但對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三)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安徽安江律師事務所李國山律師解析:
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程序,需要當事人進行報案或者公安機關發現有犯罪行為,然后進行立案,由此開展偵查活動。
一般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移交檢察院,需要2至3個月的時間,不同案件所需要的時間不一致。
1、當事人被公安局抓獲后,經過詢問后,公安局認為當事人有涉嫌犯罪,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進行偵查。
2、偵查階段。公安局在偵查階段,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比如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等。其中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37天,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2個月。
3、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說,案件由公安局移送到檢察院起訴部門,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一條,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李國山律師簡介
李律師,安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自2011年執業以來,律師工作10余年辦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