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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到期應當提交申請書,營業執照的正本以及副本等相關資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營業執照的事項變更應當進行登記。營業執照應當懸掛于明顯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