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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責任賠償項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賠償項目都有: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等。
二、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報銷嗎
保險可以報銷,報銷的金額數目要根據當事人購買的保險情況來確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既要賠償對方的財產損失,又要賠付人身損害的,可以由投保的交強險先行賠付,超出較強險限額的,根據雙方的責任劃分,由事故雙方來承擔。找法網提醒您,如果當事人還購買了其他類型的商業保險,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賠付范圍內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三、交通事故賠償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賠償期限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