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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了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賠償?
【資料圖】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就剩賠償問題了,可以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請交警進行調解,賠償的項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具體數額根據傷殘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年齡、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4、電動車的損失需要提供修理費發票。
5、誤工費按照月收入乘以住院時間加出院后有假條的時間。
6、營養費需要醫院開具加強營養的證明,數額酌定。
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什么?
1、醫療費
在實務中包括實際支出的費用和后期治療費。在訴訟中,實際發生的費用以一審辯論終結為截止時間,此前發生的數額為責任人賠償的數額。此后發生的費用可以協商解決,大多是另案處理,等實際發生后,再行賠付。
2、誤工費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構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湖北省的標準是每天15元。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之后,需要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包括實際支出的費用和后期治療的費用。實際支出的費用截止到法院一審下發判決書之時,受害者在醫院所花費的所有費用都算在內。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國家機構工作人員出差的伙食標準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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