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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應該賠償的財產損失有哪些
1、交通事故中應該賠償的財產損失有直接財產損失和間接財產損失。直接財產損失是按照損失發生時,財物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如果該物已經使用多年的,其全價應當是市場相應的折舊價格。間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間接減損通常包括停運等損失。
(資料圖)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費由誰承擔
1、同時傷者的損失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部分由肇事方承擔。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
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如果導致了他人在交通事故死亡的話,保險公司需要賠償的金額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相關的撫養費和誤工費。如果交通事故導致了他人受傷,全責方應該支付受傷人員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費等相關費用。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