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賣小哥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司擔不擔責
1、外賣小哥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司責任主要看外賣小哥和公司之間是否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資料圖)
2、如果公司和外賣小哥之間是勞動關系,外賣小哥可以申請工傷,公司進行工傷賠償。
3、如果公司和外賣小哥僅僅是勞務關系,則外賣小哥作為提供勞務者因勞務受到損害的,公司有過錯的承擔過錯責任,沒有過錯的可以補償。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勞動關系有哪些法律特征
1、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3、勞動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資企業)。
4、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并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于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并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雇傭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勞動關系指用人單位雇傭經營業務用工。
3、關系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外賣小哥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司責任主要看外賣小哥和公司之間是否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如果是勞動關系,公司進行工傷賠償;如果僅僅是勞務關系,則外賣小哥作為提供勞務者因勞務受到損害的,公司有過錯的承擔過錯責任,沒有過錯的可以補償。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內容,遇到糾紛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還不能解決你問題的,可以咨詢XXX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