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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責任交警怎么認定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對交警作出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不服怎么辦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能夠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查看、查詢狀況和有關的查驗、鑒定定論為根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職責的一種法律文書。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