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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責任交通事故個人擔保條件是什么
【資料圖】
個人擔保責任交通事故擔保條件是:
與本案無牽連;
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享有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等。
出交通事故擔保人條件有不能與此交通事故有關系,且有固定收入,能夠保證擔保義務能夠履行等。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若是想要辦理取保候審等手續的,必須要有擔保人,也需要支付保證金。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內容是什么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
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若是駕駛員被拘留,或者是羈押等,滿足了取保候審條件的,還必要要有一個滿足資格條件的保證人提供擔保,并且在支付保證金之后,才能離開看守所或者是監獄。
為了確保違章駕駛員對社會沒有危害,擔保人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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