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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婚后有很多財產都是屬于共同共有的,在結婚后,有些夫妻也會進行房產的變更手續。那么房產證婚后加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婚后房產證加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房產證加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加名婚后雙方對該財產有分割的權利,如果有分割協議就按照協議辦,沒有協議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實際情況依法劃分。
二、婚后買房房產證加名要提交什么材料
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購買的房產,房產證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無論房產證登記在夫妻一方還是雙方的名下,房產都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屬于共同共有關系。根據法律規定,除非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否則,部分共有人不能單獨處分共有財產的。
另外,婚后買房房產證加名,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三、婚后在房產證上加名字要交稅嗎
房產證上加名字不交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一)需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產交易辦理變更手續,產權人都必須到場簽字;
(二)夫妻名字都在房產證的,無論是否還有其他人,房子里都有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有其他排他協議。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2、所購房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該不動產則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不屬于共同財產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