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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很多的夫妻面臨著離婚往往都是因為感情的問題導致的,離婚的方式是有兩種,那么協議離婚存在什么風險?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協議離婚存在什么法律風險
(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離婚中的義務,比如,不及時支付撫養費,或不履行房屋過戶手續,另一方當事人還得另行起訴打官司,讓法院確認離婚協議有效并賦予強制執行權利后,再申請法院執行。這就意味著協議離婚手續完全白費了。
(二)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隱藏有后患。由于當事人不具備應有的法律素養,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相關法律知識相對較少,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可能有后患發生。
(三)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文件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畢竟一方當事人離婚后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二、離婚協議上子女名字錯誤還生效嗎?
如果是離婚前或者說在婚姻存續期間簽的,而離婚時某方不再認可該協議那么就是無效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三、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離婚協議中可約定違約金。協議離婚時為了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可以在離婚協議中加上關于違約金的約定。但要注意,并非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違約金的方式來防止違約,雙方的約定中不能違背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時候是需要注意好里面的內容的,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協議離婚存在什么風險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網站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