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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離婚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然后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離婚判決書丟失后,當事人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復印判決書并由檔案室加蓋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