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男方無過錯女方起訴離婚的理由有哪些
男方無過錯女方起訴離婚的理由如下: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與他人同居的;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訴離婚時才能要求過錯方賠償。
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一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1.離婚起訴狀兩份。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6.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7.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三、訴訟離婚去哪訴訟呢
訴訟離婚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小編提醒您,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訴訟。被告人不在國領域內居住、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等情況下,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