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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異地辦理離婚可以嗎
在異地辦理離婚可以,不過只能是訴訟離婚才可以異地辦理。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的,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離婚時,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
二、辦理離婚財產怎么分
辦理離婚財產需要按照如下規則分割: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4.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三、離婚有兩個孩子怎么判
離婚有兩個孩子的判決通常是夫妻雙方一人一個,但是小編提醒,在實踐中,法院并不一定就按照一人一個來判決,如果一方舉證證明自己更合適撫養孩子并且經濟能力、身體狀況等都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法院也會判決兩個孩子都歸一方撫養。所以,并不是有兩個孩子就可以放心的認為一定是一方一個,法院判決時同樣是按照孩子的意愿以及看哪一方的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比如收入、一方的身體狀況、是否還有其他子女、是否做過絕育手術、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孩子的共同生活情況以及撫養能力等來確定孩子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