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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律師的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
離婚律師的費用收取標準:
1.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即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3%;
2.計件收費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
二、離婚可以讓律師全權代理嗎
離婚不可以讓律師全權代理。離婚律師不可以全權代表當事人的權利。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除非當事人出具法院認可的書面情況說明。《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找法網提醒您,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三、離婚律師可以收取證據嗎?
律師可以用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直接調查,也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由司法機關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