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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按撫養協議規定,如果沒有約定的,法院可以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原則判決;一般來說兩周歲以下的孩子隨母親生活;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滿8周歲的,要尊重其真實意愿。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對以上原則進行了規定。該條同時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