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離婚協議書的格式是:
1、標題部位寫明“離婚協議書”;
2、首段,應寫明雙基本身份信息;
2、終端,應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主要內容;
3、末尾,應由雙方簽字,并寫明送達法院和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