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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若夫妻雙方沒有達成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一般會平均分割共同財產,但是會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如果一方提起損害賠償,法院會根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應當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這些因素來確定過錯方的賠償金額。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