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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資產,監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資運作,基金托管人獨立開設基金資產賬戶,依據管理人的指令進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資產,在有關制度和基金契約規定的范圍內對基金業務運作進行監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費。
二、私募基金托管企業應提供的材料
請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二)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在冊的證明文件。
(三)是否接受過監管機構的處罰的證明文件。
(四)公司上一年度所管理基金產品的類型及規模的證明文件。
(五)基金產品上一年度產品收益率及中長期業績排名(通常參考3年、五年期業績數據。)的相關證明文件。
(六)基金經理過去2年內投資業績在同類可比產品中的排名的證明文件。
三、基金托管人的義務
基金托管人的義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一)保管基金資產;
(二)保管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三)負責基金投資于證券的清算交割,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負責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基金托管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托管義務,例如保管基金資產、保管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