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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步入社會參與社會活動時,簽訂勞務合同是我們每個人都十分熟悉的工作流程。當符合合同主體資格的雙方當事人達成關于某項民事權利義務的約定時,并且雙方擁有真實的意思表示,那么即可簽訂勞務合同。那么勞務合同怎么寫?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勞務合同怎么寫
1、首部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等情況);
2、勞務雙方約定勞務工作的具體內容;
3、約定勞務報酬金額及如何支付等情況;
4、約定勞務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5、約定違約責任條款;
6、約定爭議解決方式;
7、約定合同成立時間及生效條件等;
8、合同份數;
9、尾部簽字蓋章。勞務合同的擬寫與其他大部分的有名合同的格式類似,也遵循合同法對一般合同的要求:要求意思表達真實,主體適格,約定內容合法等。
二、勞務合同的特征
(一)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二)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三)內容的任意性
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于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愿原則進行。
(四)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
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三、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一)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二)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三)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四)報酬的性質不同
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五)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六)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七)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八)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
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九)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十)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勞務合同怎么寫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小編提醒大家在簽訂勞務合同要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對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違約責任有了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歡迎咨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