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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怎么申請強制執行要收費嗎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要收費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二、
判決下來如何申請執行
一審判決以后,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后就生效。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即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務的,即憑判決書;判決生效文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到該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二審判決略有不同,從二審判決時即為生效之日。憑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書到一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二審判決之日起兩年。
三、
申請強制執行注意事項有哪些
執行申請是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程序,在申請執行時一定要注意一些常見問題。
1.經本院一審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具有執行內容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行政和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中有財產執行內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決、爭議標的金額在人民幣300萬元以上不滿1億的國內仲裁裁決,和有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申請執行案件。
2.申請執行的期限:
(1)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2)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計算。分期履行的,從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生效之次日起計算。
(3)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180日,自起訴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4)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民事爭議作出裁決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在申請執行的期限內又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在90日內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