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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是什么?
1、申請家庭攜帶上述資料前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
3、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公示和認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二、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2、北京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三、申請材料:
條件一所需材料:“三房”輪候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登記表;
其余條件所需材料:
1、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
2、身份證;
3、戶口本;
4、婚姻狀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情況證明;
6、申請承諾書;
7、申請家庭成員情況;
8、申請家庭住房情況;
9、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10、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
12、《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
13、其它所需資料等等。
四、申請租賃期限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五、《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法律依據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北京市市民可以根據公租房申請流程及申請條件結合自身情況,登陸北京公租房申請網站確認是否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后快捷備齊各項材料辦理公租房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