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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屬院、職工宿舍等企、事業單位投資興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目前,鄭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為1900元);
4、單身人員年齡應滿2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