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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房子是可以進行租賃的,在租賃房屋的時候我們需要簽訂合同,并且還需要在相關的部門交納稅費,那么房屋租賃的營業設施怎樣進行交納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屋租賃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24號《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二、法律規定
出租方每月出租該套房產應繳納的稅費包括(以下等號后數字單位均為元),
(1)營業稅: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
(2)城建稅:營業稅×(1%或5%或7%)(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外籍和港澳臺人員不征),按照在市區標準計算即30×7%=2.1;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外籍和港澳臺人員不征),即30×3%=0.9;
(4)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1%,即30×1%=0.3;
(5)房產稅: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稅:免征土地使用稅
(7)印花稅: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項合計稅費為:115.3。
(8)個人所得稅=(2000-115.3-800)×10%=108.47。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個人租賃房屋一般需要交納3%的營業稅,如果我們需要交納營業稅的話,一般是按照月租金的收入來進行交納的,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可以規定稅費繳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