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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租房押金不退如何處理
租金和押金,特殊情況還得給租客違約金;如房東不退,可以起訴房東。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相關資料圖)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2、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投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4、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目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后應該退還。
5、在投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7、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二、房屋租賃協議違約金應該怎么約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只能適用于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
三、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應注意什么
1、違約金應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現行立法承認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多重屬性,以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這樣,既維護了守約人的利益,也兼顧了違約人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違約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補償和實現;有關違約條款主要是用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絕非在于懲罰違約方。因此,違約金責任作為一種財產責任,其本質意義首先在于對守約方的補償,其次才表現為對違約方的懲罰和制裁。
2、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形式
違約金的形式包括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數額和違約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兩種。房屋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確定違約金數額的按約定計算;雙方未約定明確違約金數額的,按照違約賠償損失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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