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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租房屋不肯寫合同應該怎么辦
1、當事人不寫合同強租房屋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二、仲裁調解是訴訟外是否能調解
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調解是屬于訴訟外的調解,進行仲裁前調解的,需要雙方當事人自愿。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
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