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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租房沒合同不想租了應該怎么辦理
1、沒簽租房合同承租人不想租了可以與出租人協商解除租賃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者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該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二、租房合同房東違約怎么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如果房東違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解除租賃合同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