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
一、南京租房補貼什么時候發放
1、南京租房補貼自審核通過申請的當月計發,按月補助、按季發放。第一季度(1月-3月),補貼發放期:4月底-5月底。第二季度(4月-6月),補貼發放期:7月底-8月底。第三季度(7月-9月),補貼發放期:10月底-11月底。第四季度(10月-12月),補貼發放期:次年1月底-2月底。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住房補貼向誰發放
1、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于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準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準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