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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逾期交房的免責情形有哪些
1、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都對房屋的交付使用期限做了明確的約定,如開發商超過約定的期限未交房則要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但是法律也規定了例外情形,即逾期交房的免責事由。
2、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的出現對房屋的正常交付產生重大影響造成出賣人可能延遲交付的,出賣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出賣人應在合理期限內對買受人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否則構成延遲交付。
二、逾期交房免責條款有哪些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方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系不可抗力,只是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可準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只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給一方造成損失,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而應于支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雙方合理負擔。購房者有必要對影響其權益的情勢進行了解,故購房者依照民法典規定,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開發商及時通知對方的時間,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的一定期限及違反該約定的后果,即開發商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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