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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婚后單獨一方買房離婚怎么處理
1、夫妻婚后單獨一方買房離婚按共同財產處理。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后購買的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后買的房子在離婚時怎么分
1、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據規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個人的贈與,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核算后給對方一半的補償。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房子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的,視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
3、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方名下,婚后購房,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人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還貸,認定為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資的,一般認定為按份共有。如果雙方父母與子女婚后財產共同出資構成首付款,父母出資視為對對方的贈與,一般認定房子為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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