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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出資買房怎么讓與配偶無關
1.結婚前買房,付全款且登記在自己名下
2.夫妻財產可以約定,然后公證,不管是婚前房產還是婚后房產,可以做一個財產公證,這樣房子的所有權就要看具體的協議。比如現在很多年輕人有自己的經濟能力,所以婚后想自己買房子。那么可以將房子做公證,這樣就和配偶無關。
(資料圖片)
3.父母買房,不管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后買房,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并明確表示贈予子女的,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個人財產,與配偶沒有關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二、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
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現行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父母為子女買房注意事項
1、如果是父母部分出資而為子女購房的。
部分出資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首付,如果購房時在結婚前,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于子女婚前財產;如果發生在婚后,但是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這房子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現在大部分的父母為了孩子能夠減輕購房的壓力,選擇部分出資也就是傳統意義上講的首付款。
2、如果是父母出全資未登記的。
當然,這里主要看一個時間點,在子女結婚前出資為其購房,房子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是父母所贈與的。所以,子女可以獲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如果是婚后購買的,父母沒有表明自己的贈與意思,那么這份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父母出資購房需要盡量保存好相關證據。
父母出資購房時,最好直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易房款,途中避免使用現金。父母為購房出資了,就要證明錢是父母出的,銀行轉賬是最好的證明,直接交付現金在證明出資時證明難度很高。此外,一定要保留好《房屋買賣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存取款單據,這些都是父母出資購房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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