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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買賣簽訂陰陽合同有哪些法律風險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因規避稅收監管、騙取貸款等行為一般會導致該條約定無效或合同無效;
2、偷稅漏稅可能受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
3、法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房地產陰陽合同指的是什么
1、我國立法中并無陰陽合同這一術語,它只是對一種社會現象的概括,其實質是一種交易行為。
2、陰陽合同通常出現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
3、送至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4、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雙方首先要確定的就是價格,價格確定好之后就不會再有變動,即使簽訂了補充合同,也多是對付款方式和交房時間的變更,一般不會涉及對房價的變更。
5、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
6、對外的合同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
7、對內的合同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8、陰陽合同是一種為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存在法律風險。
房地產陰陽合同指的是在雙方在簽訂房產合同的過程,明面上簽訂了一份合同送到房產交易中心進行備案,私下又簽訂了與進行備案合同不相同的合同協議。簽訂陰陽合同有可能是為了逃避國家稅收,同時也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