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設立居住權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
1、設立居住權的房子可以買賣,但不得影響居住權人的合法利益。居住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合同完成設立登記的享有居住權,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居住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權利
第一、居住權人享有對房屋的使用權,但此種使用權須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權人享有附屬于房屋使用權的各項權利,如相鄰權等。
第三、居住權人有權為居住的目的而對房屋進行修繕和維護。
第四、居住權人有權在居住期間內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轉租承租的房屋必須先經過原出租人的同意。
2、義務
第一、居住權人在居住期間負有保管房屋的義務。
第二、居住權人不得就其居住權設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權利負擔。
第三、居住權人應當承擔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維修費用及其他使用過程中的合理費用支出。
第四、居住權人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
第五、居住權人在居住期屆滿時負有返還房屋的義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二手房約定好交易了之后,那么雙方是需要簽訂一份買賣的合同來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同時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居住權,但前提一定要獲得對方的同意,而且約定的權利也是有時間的限制,這樣簽訂的合同才能算是合法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