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產中介的居間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1、房產中介的居間合同符合下列條件是有效的:居間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居間合同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居間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房屋中介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這是中介最重要的責任。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要賠償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項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價1%支付報酬
現今房產中介機構隨處可見,但在具體的服務與質量方面存在很大的問題,為了保護你的合法利益,建議你在通過房屋中介機構買房或租房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選擇適合的中介機構。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