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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買賣預約合同公證效力是怎樣的
(資料圖)
1、房屋買賣預約合同公證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二、買賣預約有什么法律效力
1、買賣雙方均有義務要求對方展行訂立本約的義務,不得按照預約合同預定的本約內容要求履行;
2、買賣雙方享有的此類權利,稱為預約權,屬于性質,僅在預約當事人之間有效,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3、買賣預約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本約的義務,構成違約;
4、買賣預約方不屬行訂立買賣合同本約的義務,構成根本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展行,但是有卜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活于強制履行或者屬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屬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能響速的責任的承擔
三、房屋買賣預約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房屋買賣預約合同有法律效力。只要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不存在產權分離出賣、主體有問題,侵犯優先購實權是非法轉讓的情形所簽詢的房房頭賣合同均發生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