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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簽定居間合同后不買房了會怎么樣
1、簽定居間合同后不買房了,買房者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對方損失。房產中介合同的違約,首先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要賠償房產中介的中介費損失,損失包括為促成房產交易而支出的費用以及預期的中介費損失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二、簽的居間合同三年后是否會失效
1、居間合同三年后會不會失效,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產生居間合同糾紛,當事人超過3年不起訴的,就超過訴訟時效,居間合同失效。
2、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