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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鄉村醫生的隊伍是相當龐大的,他們為我們鄉村的醫療事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是保障鄉村醫療衛生體系的基礎,但是長期以來鄉村醫生工資、福利待遇低,導致了大量醫療人才的流失,為了改善這一現狀,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進行調整,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因地而異,具體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了解當地詳情,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一、凡三證齊全(鄉村醫生證,鄉村醫生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斷執業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當地施行標準退休解決。
二、凡三證齊全,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當地政策具體數額退休解決。
三、凡三證齊全,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的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當地標準解決。
四、凡三證齊全,并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鄉村醫生,可參加考取助理執業醫師證和執業醫師證書。
五、符合上述三項而死亡的鄉村醫生,國家給予火化費予以安葬,并繼發10個月工資用于安撫。
六、凡三證齊全,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男女鄉村醫生,國家給予考試轉公的制度,對于考核考試合格的轉為公辦醫生,工資待遇國家按排解決;對于考核考試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國家執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順,考核考試標準不能降低,必須從嚴執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對人民生命和身體健康不負責任。
七、考試轉公須持國家承認的學歷參加,否則,鄉村醫生須再次學習,獲得學歷后,再考試轉公。
八、退休后和淘汰掉無鄉醫生的村鎮,國家執行大學生到農村工作制度,工資待遇由國家從優安排解決,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是怎樣的”,上文就是關于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的全部內容。該政策主要是為了解決從前我國因為醫療制度和醫療環境不健全而遺留下來的鄉村醫生養老問題。鄉村醫生在我國存在的歷史已久,但是隨著我國的醫療環境日趨成熟,今后對于執業醫師也會有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