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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航空貨物運輸保險責任范圍是什么?
本保險分為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負賠償責任。
1、航空運輸險,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于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它危難事故而被拋棄,或由于飛機遭碰撞、傾復、墜落或失蹤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2、航空運輸一切險,除包括上列航空運輸險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我國航空貨物運輸保險不負賠償責任的情況有什么?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本公司航空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及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